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会计工作交接和大家分享,备考,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保持学习的连贯性,也需要我们掌握好知识点,大家只要把平时的时间规划好,高效率复习,温故而知新,只要踏实备考,就一定能顺利通过考试。希望大家能够经过自己的努力,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会计工作交接
一、监交人员
(一)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二、交接要求
(一)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二)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三)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四)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三、交接责任
(一)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二)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初级会计考点和大家分享,坚持就是胜利,一直是大家所推崇的,坚持是最重要的,也是决定你能否走进考场,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考前掌握一些应考要诀也很有必要,能够帮助大家有备无患,乐考网为大家分享一些应考要诀,希望大家为了即将到来的考试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