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计职称考试科目 >正文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保险法基本原则

日期: 2021-04-20 11:41:25 作者: 马连良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保险法基本原则,为大家对这部分知识进行了梳理,复习起来条理更加清晰。大家在复习过程中可以使用下面的中级会计师知识点解析来辅助理解知识。

保险法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告知内容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28: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

2、保险利益原则

(1)人身保险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28:保险利益原则

(2)财产保险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28:财产保险

3、损失补偿原则

(1)被保险人只有遭受“约定”的保险危险所造成的“损失”才能获得赔偿。

(2)补偿的金额等于实际损失的金额:保险人的赔付以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人的最高赔偿限额)为限,而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乐考网发布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保险法基本原则,小编还为广大考生整理中级会计师资格报考指南和备考学习计划等资料,更多分享,请持续关注乐考网。


复制本文地址:http://www.hulubike.com/mbejz/1144.html

免费真题领取
资料真题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