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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精选

日期: 2024-07-25 13:34:01 作者: 马连良

学习过程中,做题是必不可少,做题才能检验所学知识点是否有掌握,下面乐考网就给大家分享一些考试练习题,小伙伴们要积极练习呦!

1、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单选题】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

C.存款利息

D.捐赠收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B:属于免税收入;(2)选项CD:属于应税收入。

3、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由张某、李某、王某、赵某四人出资设立,四人出资比例分别是10%、15%、20%、55%,公司章程对议事规则和表决权的行使未作特别规定。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就增加注册资本事项进行表决。下列关于股东会就该事项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李某和赵某同意即可通过决议

B.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同意即可通过决议

C.必须四人都同意才能通过决议

D.赵某同意即可通过决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单选题】

A.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B.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C.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D.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解析】乡、民族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1)编制权。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2)报告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有关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选项B);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3)执行权,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选项C)。(4)决定权,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选项A)。

5、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甲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单选题】

A.合伙人李某对王某的货款债权

B.甲合伙企业接受丙公司捐赠的原材料

C.甲合伙企业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

D.合伙人黄某出资的房屋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合伙企业财产包括:(1)合伙人的出资(选项D);(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选项C);(3)合伙企业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选项B)。

6、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800万元。该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万元。【单选题】

A.600

B.800

C.120

D.14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800×75%=600(万元)。

7、广州的甲公司与深圳的乙公司在北京协商订应一份书面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成立地点在上海,但实际情况是,甲公司在广州签字盖章后将合同邮寄到深圳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地点是( )。【单选题】

A.北京

B.广州

C.深圳

D.上海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解析】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地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8、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律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实体权利本身归于消灭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解析】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9、某国有企业拟与张某、李某设立一家合伙企业,该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10、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单选题】

A.张某观测宇宙黑洞

B.王某与机器人对弈

C.李某购买考试教材

D.刘某食用新鲜草莓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选项ABD: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完全不影响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练习题,小伙伴要多多练习同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也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相信只要踏踏实实的复习就一定能通过。祝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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